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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享使你變得更實在,可以使其他人感到快樂,分享是我們的動力。今天就來分享你的資訊、圖片或檔案吧。 個人主觀覺得即使是可存放得久的零食,能避免過期半年左右後才吃就盡量避免。
在個人透過工作和讀閱食安相關資訊所得知的一些常識性的淺見中,包含零食在內其實通常食品在相關業者依循食安相關法規下所設有的保存期限或可食用期限,都會避免計算得太過切確精準;也就是說如果食用的時間早超過了食品包裝上標示的有效日期,食品本身也不會只因差個一天兩天就立即變得不可食用,除非存放的方式和過程足以導致食品迅速變質到不宜食用。然而即使有這段也許仍宜食用的彈性期間,個人主觀認為這仍不改食品本身已處於不確定仍否適合食用之狀態的事實,因此若消費者自身選擇食用時仍宜避免過期太久才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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